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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交社会保险费

享受对象:在鄂州参加社会保险的特困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政策标准:对特困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
申请材料:线上办理无需提供材料,线下办理需提供属于特困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书。
申请渠道:
1.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 http://zwfw.hubei.gov.cn/ )
2.线下: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市社保中心1楼办事大厅
政策咨询电话:鄂州市社会保险中心核定记录科
027-6087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