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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岗前培训

培训对象:对企业新录用九类人员,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新录用职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可开展岗前培训。
补贴标准: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50%。

申报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台账》;
2.《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3.劳动合同。

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1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鄂城区凤凰街道古城路22号,0711-5908165 ;
2华容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体育路66号(图书馆二楼) , 027-60586727 ;
3.梁子湖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10-9号, 027-60698806;
4.葛店开发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葛店开发区仁义路32号, 027- 53080069 ;
5.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临空大道与燕沙路交汇处临空经济区管委会,027-60671361.